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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義美食團01

正義美食團0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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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789862998298
詠名
銘顯文化
2012年10月15日
73.00  元
HK$ 62.05  







叢書系列:MH輕小說系列
規格:平裝 / 240頁 / 25k / 普級 / 單色印刷 / 初版
出版地:台灣


MH輕小說系列


[ 尚未分類 ]









  如果沒有被奇怪外國人欺騙、如果沒有喝下那杯攙有黑色方糖的咖啡,我想我現在應該在享受我的大學生活了。

  可惜再多的「如果」都不能讓我變回普通人了!嗚嗚嗚!喝下辣椒醬會變成帥哥,還會爆炸,這是哪招?

  這個名為「正義美食團」的怪人團體,聚集了一群與我同病相憐的暴食者,既不正義,也沒有美食,還有超S大魔頭來當我的搭檔……

  不妙,非常不妙啊!在可怕、刺激的方糖爭奪戰中,我能有命活到最後嗎?

  「狂風,那台飛機在『墜機』,等等就要撞過來了,我們趕快去避難吧!」我臉色丕變,佯裝鎮定的拉著狂風,而狂風也轉過頭來,手上還拿著一隻剛烤好的奶油玉米。

  人命關天,誰跟你吃烤肉啊!
  
  狂風大口大口的啃玉米,以看好戲的心態望向私人飛機,回答得理所當然,「反正這個距離看起來也躲不掉了,就讓它撞吧!」

  開什麼玩笑!我才不要英年早逝!

作者簡介

詠名

  忽然不知道該說什麼才好,這實在太突然了,從過稿到我可以在這邊說話,好像只是一瞬間的時間……

  好吧!我喝口茶冷靜一下。(喝茶ing)

  我是個出生在七○年代的村姑,喜歡養鳥、喝茶、寫寫文、畫畫圖,接觸到這一塊是在我國中時期的事了,雖然動機不怎麼單純,可是到現在依然慶幸有「當初」。

  後來,就從國中一直寫到現在,中間有停筆過一段時間,那段時間讓我無比懷念寫文的日子,希望日後也能繼續寫下去。

  最後,謝謝你們翻閱此書!真的非常感謝!

  詠名痞客邦:forget6123.pixnet.net/blog



第一部分 憲法訴訟題型

第一章 我國違憲審查制度設計1-5

第二章 憲法訴訟的提起1-12
第一節 選擇正確憲法訴訟類型1-12
第二節 是否聲請暫時處分的思考1-32
第三節 聲請「補充解釋」之可能1-36
第四節 獲得違憲宣告後之再審或非常上訴救濟1-41

第三章 憲法訴訟之裁判(大法官解釋之作成)1-47
第一節 聲請外解釋禁止之要求1-47
第二節 若有聲請暫時處分,大法官應先決定是否准予暫時處分1-52
第三節 解釋作成之法律效果的選擇1-52
第四節 大法官解釋之拘束效力1-63
第五節 司法違憲審查的政治界限1-69

第二部分 基本權利題型

第一章 解題架構建立2-7
第一節 一般性解題架構建立2-7
第二節 違憲審查標準操作之說明2-10
第三節 依各個基本權利建立「解題模本」架構2-17

第二章 國家公權力行為侵害基本權利題型2-19
第一節平等權§72-19
第二節人身自由權§82-51
第三節居住遷徙自由權§102-68
第四節言論自由權§112-72
第五節學術自由權(講學自由權)§112-99
第六節宗教自由權§132-121
第七節集會自由權§142-127
第八節結社自由權§142-140
第九節生存權、工作權§152-147
第十節財產權§152-159
第十一節參政權§172-168
第十二節應考試權、服公職權§182-173
第十三節基本權概括條款§222-179
第十四節訴訟權§162-208

第三章第三人行為侵害基本權利題型2-220
第一節基本權對第三人效力理論2-220
第二節案例操作2-222

第四章國家私經濟行政行為侵害基本權利題型2-238
第一節問題意識之理解2-238
第二節案例分析2-240

第三部分 權力分立題型

第一章權力如何分立(權限如何劃分)的起始學習3-5
第一節思考緣起3-5
第二節權力分立理論(權限劃分理論)3-7
第三節案例分析3-13

第二章中央政府體制運作(中央水平權力分立制衡)3-30
第一節權力尊重(機關忠誠)法理3-30
第二節中央政府體制設計3-32
第三節中央政府體制下之行政權與立法權的互動關係3-48
第四節 中央政府體制下之司法權與其他權力的互動關係3-94
第五節 中央政府體制下之監察權與其他權力的互動關係3-107

第三章 地方自治運作(垂直權力分立制衡)3-112
第一節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理論3-112
第二節地方立法權對於地方住民權利之限制3-123
第三節中央與地方自治團體間爭議解決機制3-125

第四部分其他題型

第一節憲法解釋方法4-5
第二節外國人之基本權利保障4-13
第三節防衛性民主4-17
第四節憲法基本原則(自由民主憲政秩序)4-22
第五節基本國策之效力4-27

附錄-精選試題索引I





  一、寫作動機與目的

  筆者過往總以為「懂了,就能寫了」,畢竟不過就是將自己的想法轉由文字表達而已。然而,在國考作答的現實情境下,似乎「想」與「寫」仍存 在著一段距離。尤其是憲法此科的高度抽象性,常讓許多或許滿腹經綸的考 生在作答上困擾著無從下筆。這就好比會寫中文,跟能寫出一篇好的作文, 仍存在著距離的道理或許相似。本此體會,遂啟動本書寫作的發想,而希冀 能裨益於:爭點無遺漏地快速蒐尋、作答標題結構性地清晰展列、法律文字 無贅複地優美呈現。

  為了能貼近上述目標的達成,本書乃盡可能地將問題思考的流程,圖示 化呈現說明,一步步引領讀者養成思考的習慣,畢竟律師、司法官需求的是 一個會思考而能維護個案正義的人,而不是一個只會背誦、照本宣科的人。

  而這第一步跨出後,接續就要解決以文字展現思考的實際作答困境。本書的 想法是:

  Step1
  先整理建立一個能輔助爭點快速、完整蒐尋的審題架構,解決考生看不懂題目問什麼的困境。例如,本書第2-8頁之「國家公權力行為侵害基本權之 解題架構」。

  Step2
  在知道題目問什麼後,接續面臨棘手的文字作答。本書的想法乃:

  Step2-1 範例架構的起始練習(紮馬步)
  在此先幫考生建構一個「取巧」的範例架構模式,讓考生能先「依樣 畫葫蘆」地仿照作答,但必須嚴肅說明的是:這只是一個權宜之計,得使總 覺無從下筆的考生,能有知道怎麼寫的開始,但這絕不是一個「答題公式」(這東西不存在世間)。因此,切忌僵化於此範例架構內,否則將反效果地 阻礙思考。

  Step2-2 大法官解釋語彙的記憶學習(習招式)
  還記得在牙牙學語的小時,總是要背誦些名言佳句的歷程嗎!同理, 要能寫出一篇好的法律擬答,一些法律語彙的使用是必要的。當然,最自 然、無負擔的方式,就是在平時的閱讀過程中不斷輸入累積。但如果現階段 的你,在時間上已來不及進行上述緩緩的自然輸入法,那麼短時間的強行記 憶,便有採行之必要,而其中最具作用的莫過於大法官解釋語彙的記憶學 習。本書會在相關處,提醒讀者此些法律文句的學習。

  Step2-3 自我語彙的轉化累積(演招式)
  當然,不太可能每個題目都會與大法官解釋完全或幾近吻合,所以大法 官解釋的文字使用,也不可能完全套用,因此,在逐步記憶建立語彙資料庫 的同時,也必須同步進行自我語彙的轉化累積。白話點說,就是要把別人寫 過的字,能自在地轉化成自己的文字表達,否則,人的腦容量有限,資料庫 總有塞滿的一天,光是背誦,是無法應付變化多端的律師、司法官考題的。

  Step2-4 反射動作般地語句靈現(無招勝有招)
  等到自我語彙的轉化累積,滑順無礙時,則作答時,文句將如反射動作 般在你腦中不斷浮現,供君擷用。至此,即進入有如獨孤九劍之無招勝有招 的大成之境。不論題目如何變化,都將不會有詞窮之窘境。

  Step3
  最後,本書要強調的是「作答標題」的重要性。幾千份考卷的批改是一 個耗時、疲累的過程,可想像改題老師在看到「標題」所表達的意思,與其 所設定欲看到的內容不符時,該標題下的論述,應該不會得到「閱卷」的機 會;而一個完全沒有標題的團塊內容,則將擔負改題老師閱卷缺漏的風險。 因此,標題的呈現,對於短時間改題需求而言,異常重要。本書認為一個「好的標題」要能清楚顯現:你知道爭點為何,並初步表達看法。如此,方 能吸引改題老師進一步閱覽你標題下之內容,以提升分數。職此,請讀者在使用本書時,多花點心思注意「模擬解答」下的標題呈現方式。

  二、解題特色

  本書在解題內容上乃分成三個構成部分:

  審題思考
  交代筆者在1-3分鐘內閱題找爭點的思考過程,俾讀者熟悉爭點蒐尋的思 考流程,得以逐步縮短審題花費時間。

  模擬解答
  此部分之模擬解答,皆係筆者依循最新法令、實務見解重新編寫擬答, 其中尤需進一步說明者乃:作答篇幅的拿捏取捨。過往常見對於坊間解題書 的批評,其中一點來自於解答篇幅過長,顯非國考作答時間內所能完成。因 此,近年來常見有強調符合作答篇幅的解題書。就此,筆者的設想是,每個 題目都有出題老師命題當時所設定的「滿分」解答,但通常不會預期考生作 答至滿分程度。亦即,一個滿分的答案應非出題老師所設定期待,也因此那 份滿分解答的篇幅本應即非或甚難於作答時間內所得完成。考生們要努力的 應該是在有限的時間內,往滿分解答貼近。職此,筆者對於解題書撰寫的期 待乃盡量完成一份貼近「滿分」的模擬解答,俾讀者能在轉化學習過程中, 於作答時限內盡量貼近模解內容。此外,解題書尚應具有說明、釐清憲法概 念與爭議的作用,因此較長篇幅的文字使用,仍有其需求。當然,本書仍然 關注一份得以合理貼近的解答內容,故於編寫模擬解答時,已於概念說明與 作答篇幅間,拿捏取捨,避免冗長、贅複字句的使用。

  其實,考生們平時練習所應關注者應為「作答時間」,而非「作答篇 幅」。畢竟,每個人找尋爭點與寫字的速度,存有差異,別人的作答篇幅, 並無法相互套用;甚且,對於改題老師而言,篇幅長短並非分數關鍵。申言之,一份文字洗鍊、切中爭點的短篇解答,更優於一份文字贅複,爭點偏離 的長篇解答。也因此,本書將於每個題目右上方「 」圖示處,標示作答時 間,提醒讀者務必在時限內試行模擬作答。

  延伸思考
  部分題目若具有相關重要考點的延伸思考性時,該題即具有第三部分的 延伸思考內容,以輔助延伸學習。

  三、體例說明

  這是一本「解題書」(非完整的體系書),因此本書的構成乃以律師、司法官、法研所考題為主軸,作為本書的體例安排,故並非一個完整的憲法 體系,其中不足的內容部分,還需讀者自行閱覽相關憲法書籍補強之。

  四、引註方式與參考文獻

  由於本書為考試用書,並非學術性著作,故請容許筆者使用較不嚴謹的 引註方式。原則上,若整個章節部分係整理自某學者的專題論文,則本書會 於章節起始處,直接註明「整理自○學者的○篇論文」,而於內文部分,即 不再為細部引註,以節篇幅,望祈見諒。此外,對於相同文章的再次引註, 本書亦不擬採「前揭註」的引註方式,而是直接再為完整作者、篇名的引 註,以方便讀者閱讀,不需再來回地翻閱尋註。另關於參考文獻的引用,由於資料龐大,且因本書已直接附註於各部分 章節內容中,茲不另為贅附。

植憲
2012.10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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